关于在全区开展“致青春”诗歌朗诵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23 阅读次数: 0

打印
各党(委、总)支部、机关各部门:
为纪念中国共青团成立93周年、“五四”运动开展96周年,进一步继承和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增强青年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青年对诗歌的热爱,充分展示开发区青年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经党工委研究,决定由开发区团工委负责举办“致青春”主题诗歌朗诵会。
一、活动内容
以丹阳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精神为指导,围绕“致青春”主题朗诵现代诗歌,诗歌内容包含:追忆青春,抒发梦想,激发热情,歌颂亲情、友情、爱情等,充分展示年轻人的风采,抒发自己的情怀。
二、活动对象
1、机关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青年;
2、部分村(社区)村官、团支部书记。
三、活动形式
由个人或团体两种形式开展,每个部门至少选送一个节目。
四、活动时间与要求
1、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可朗诵经典现代诗歌,也可自创。朗诵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此次活动由开发区团工委负责筹备,朗诵会定于2015年5月4日下午14:00在开发大厦一号楼二楼会议室举行。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席。
3、报名表请于2015年4月29日前发送至组织人事局公共邮箱
kfqzzrsj@126.com(附件如下)。联系人:王晶,联系电话:0511-86882460。
共青团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