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宏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付眼镜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17-02-24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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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丹阳市宏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拟建地位于丹阳市开发区路巷社区,租赁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9710m2,主要从事光学眼镜的生产,主要包括3D眼镜、运动眼镜、防护镜、偏光镜、医学镜等,年生产能力为3000万付。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预计2017年6月左右投产运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开发区污水管网;喷漆废水经过混凝沉淀、筛网过滤后,与镜片镜架清洗废水一起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全部纳入开发区沃特污水处理厂,由开发区沃特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大运河,不会降低地表水体环境质量。
(2)废气
本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幕喷淋装置后,与烘干废气一起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治理,尾气通过3根15 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入大气。
喷漆烘干车间少量的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的挥发(TVOC),注塑车间挥发的少许有机废气(TVOC),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可达标。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注塑线、喷漆烘干线、抛光打磨、裁片、风机、废水治理装置、废气处理装置等,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不会降低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
(4)固废
本项目废边角料、次品、废膜料、生活垃圾为一般性固废,或外售,或回收或由区域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固废均得到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公众参与
本项目对周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无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6)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氨氮、总磷在开发区沃特污水处理厂内部平衡;VOCs在丹阳市开发区内平衡;粉尘仅需在环保局内备案,无需总量平衡;固废实现零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丹阳市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环保规划,选址合理,建设项目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合理,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周围环境质量;且总量可以在区域内平衡解决;周围公众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来说,建设项目在建设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单位名称:丹阳市宏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丹阳市开发区路巷社区;
联系人:朱钢辉;
联系电话:13615283579;
环评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80号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栋11楼
联系电话:025-85280708;传真:025-68661189
联系人:吴经理
邮箱:khhb1980@vip.163.com.丹阳市宏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