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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6-08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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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丹阳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规划
    项目地址:江苏省丹阳市
    本次丹阳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包含两块,区块一范围为东至荆盛路,南至东方路,西至麒麟路——泰山溢洪河,北至沪蓉高速与泰镇高速交叉口,面积约725.85公顷;区块二范围为东至沪宁铁路,南至恒神厂区,西至京杭大运河,北至丹阳市域北部行政边界,面积约31.74公顷。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洪所长
    联系电话:0511- 8688343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通信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2
    E-Mail:54100224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⑴规划分析。分析评价区域总体规划的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可能受到规划方案影响的环境要素,分析规划方案对这些要素及其实现生态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规划方案与区域环境承载力、生态适宜度的相容性,从而分析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及其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⑵现状分析。通过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区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存在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分析本区域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直接的、间接的环境影响,提出规划调整完善的建议和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⑷生态环境影响和评价。对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分析区域开发建设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重点保护规划区域附近的生态敏感点等;⑸相关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五)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