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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8-02-12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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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镇江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镇江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丹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10月31日,镇江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巡察整改这项重大政治任务
  开发区党工委全盘接受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起来,把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抓整改。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先后召开2次工委会、1次民主生活会、2次书记专题会和4次整改推进会。专门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和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工委委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督查组。
      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经过多次讨论和征求意见,制定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意见3个方面27个问题,制定101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整改责任部门对照《方案》,细化具体整改措施,保证了整改落实工作在全区面上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建章立制抓整改。整改过程中,开发区党工委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工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扶村帮户”达新标精准扶贫活动制度、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强化了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坚决做到立行立改,逐条对照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或基本完成的问题共有19个,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工委学习理解不深不透”的问题。一是制定《开发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工作制度》和《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考评细则》。二是制定2018年度“开发区大讲台”授课计划,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知识专题学习等。三是每月组织召开经济分析会,对当前新经济、新产业动态等进行研讨,对项目遇到的问题和难题进行会商协调。
       2.关于“开发区融资平台债务偏高”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开发区金融风险防控领导小组,高新公司增设风控和法务部门,加强平台风险防控。二是加快整合高新公司在手资源,根据资产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制定合理的处置计划。三是成立丹阳市曲阿安居公司加大对闲置资产的出租出售力度。四是委托律师向借款企业发催收函,加快对借款企业的催收工作。
    3.关于“‘百村万户’达标活动打折扣”的问题。一是认真梳理各脱贫村的投资类项目,明确各村的每年股权和租金收益,消除以补助收入代替稳定性收入脱贫的质疑。二是成立开发区“扶村帮户”达新标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和村工作小组。制定精准扶贫活动例会制度、督查制度、考评制度。三是同各贫困村签订脱贫责任书,跟踪推进已报扶贫项目,指导村引进能形成长期稳定收益的扶贫项目。
    4.关于“违规用地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成立开发区违规用地整改工作组。二是积极对违规用地情况进行整改,已有两宗完善用地手续,一宗办理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三是成立曲阿安居公司全力推进拆迁安置小区土地挂牌,已有两个完成土地挂牌手续,两个缴纳土地预存金,两个农转用材料组卷上报。
    5.关于“民间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成立开发区整治非法集资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政法特别是公安力量。二是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危害宣传教育力度,编写发放宣传资料。三是按丹阳市政府“清风行动”的部署,已会同辖区派出所排查重点对象。四是对非法集资人群,主动上门登记做好劝解工作,对疑似的集中点重点关注并报市金融办甄别,研判确认后行政干预手段介入。
    6.关于“重大事项研究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开发区党工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开发区党工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选拔条例》有关规定,由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有关方面意见,提出干部调整初步建议,经党工委酝酿研究后,形成方案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7.关于“对民生问题解决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开发区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工作已全面展开,计划今年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二是加强对重点排气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企业每年安排第三方监测。全力推进开发区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
    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一是制定《开发区党工委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二是完善党工委领导分片挂钩包干制,明确党工委领导分片挂钩村(社区)联系点及党建工作联系点。纪工委和组织人事局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情况督查。
    9.关于“违规收储土地”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收储管理办法》及规划、征收、拆迁等方面系列法规文件精神。二是制定严格的资产收购工作流程,完善规范资产收购调查、决策、结算程序。三是对已经完成收购的土地抓紧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整理,使之具备供应条件,从而有序出让,尽早形成收入,降低土地闲置的成本。
    10.关于“违规为企业化解不良债务”的问题。一是抓紧开展债权催收工作。二是配合市政府集中打击恶意逃废债的专项行动,对于拒不配合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将采取司法手段。
    11.关于“违规为企业奖励减免”的问题。一是认真梳理出同企业签订的协议,针对违规行为制定整改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党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条件或对赌条款向企业兑现优惠政策。三是对以往不按规定兑现的奖励减免,已发放通知催缴。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2.关于“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开发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工作制度》和《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考评细则》。二是制定2018年度党工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三是每位党工委领导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1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制定《开发区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所属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和任务。三是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党工委2018年度工作要点,纳入2017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述职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
    14.关于“党工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抓好会前准备,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党工委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严格把关。二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提意见开门见山讲问题,直截了当提建议,问题尖锐,建议实在。三是会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党工委和班子成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15.关于“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的问题。一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建立模块化运行机制。二是制定党支部学习方案,组织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三是严格规范支部会议记录,落实痕迹管理,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行管理监督。四是各支部按要求及时足额收缴党费,主动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6.关于“部门人员超编严重”的问题。一是镇江、丹阳两级编制管理部门正在拟定开发区新三定方案,方案出台后即可开展超配部门消化工作。二是事业人员按照开发区事业人员“退三进一”原则逐步整改到位。开发区没有参加2017年下半年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三是非编人员经丹阳市社会化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终止用工合同,剩余全部纳入社会化用工人员序列管理。
    17.关于“混编混岗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一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全面摸底。二是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开发区编制的岗位设置方案已经得到镇江市人社局批准,现正着手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三是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把混编混岗人员通过公务员招聘和工作交流逐步分流到位。
    18.关于“人员招聘任用不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开发区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制度》。二是强化过程监督,坚持纪工委招聘环节全程参与。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积极物色合适人选,尽快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
    19.关于“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一是切实发挥党建联系点挂钩领导督导作用,强化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日常工作督查。二是强化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拟定《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实施制度》。三是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作用,对书记实行年终量化考核办法。
    20.关于“党员队伍管理松散”的问题。一是抓牢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严格落实“五事联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二是严格管理基层党员干部。每年度党员要作出公开承诺,将践诺情况列入个人目标考核。三是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实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通过党员积分制管理加大对党员的考核力度。
    21.关于“党建活动阵地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完善《党建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细则》,规范党建活动阵地建设,统一形式,指定内容,明确标准。二是对办公场所不达标、综合服务大厅没有设置在一楼的村(社区)要求具备条件的立即整改到位,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列出整改计划、限期完成。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22.关于“党工委主体责任不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严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清单。二是完善责任分解传导机制,同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三是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述职述法报告中的重要内容。四是强化检查考核。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
    23.关于“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力度”的问题。一是纪工委切实聚焦主责主业,主动开展内部检查。二是在新录用的公务员中挑选优秀人员充实纪检队伍,达到了省级开发区纪工委的人员配备要求。三是加大违纪违规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7年通报6起违纪案件,达到了震慑的效果。
    2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肃不坚决”的问题。一是制定《开发区党工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学习。二是在机关持续开展作风效能明察暗访行动,整肃了机关工作作风。三是不符合规定的津补贴已全部停发,清查核算后从领取人员的工资中扣除收回。已修订完善机关公务接待制度。
    2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完善《丹阳经济开发区(曲阿街道)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二是加强财经人员业务培训,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财务人员进行转岗处置。三是全面清查2017年度核算不规范的业务,完善财务支出手续,“白条”全部正式发票入账。四是纪工委对相关违规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
    26.关于“重点岗位、关键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一是制定《丹阳经济开发区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意见》。纪工委加大对建设、规划、高新公司等热点部门和农村“三资”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二是制定《关于干部轮岗交流的暂行办法(试行)》。待新的三定方案出台后,制定对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部门负责人轮岗方案并实施。
    27.关于“村(社区)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区纪工委对上级部门下转的案件线索及“三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中核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制定《开发区规范惠农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开发区“扶村帮户”达新标精准扶贫活动督查制度》。三是加强对已处理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下发《关于加强村组干部警示教育的通知》。四是市委巡察组下转的21封信访件,已经明确具体经办部门,形成办结审批表,已有17封已经完成核实。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我区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开发区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支持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深化后续整改。对整改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和责任,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同时,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做到标本兼治。
  三是推动改革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我区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壮大实体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打造创新高地,全力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推动我区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1-86882527;邮政信箱:丹阳市金陵西路101号丹阳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邮编212300;电子邮箱:dykfq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