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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启动24个行政村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5-17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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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年底基本完成开发区全部应发不动产证的工作任务。14日下午,开发区召开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暨培训会议,部署下一步24个行政村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发区党工委领导潘志军、茅学军出席会议。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发区将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同步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开发区需在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部的确权登记颁证任务。经初步调查,开发区约有农村不动产3.5万宗,任务艰巨。
    会议指出,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政策解读,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引导群众积极配合、主动申请登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要切实负起责任,公平公正开展这项工作,在引导农户正确、如实申请的同时,认真核实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要核准一户一宅、房屋建造年代、是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关键信息,把30天公告工作落到实处,让这项工作充分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要立刻成立确权工作小组,充实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安排,充分发挥村组作用,同时配合市登记发证部门,组织村民做好登记申请、材料收集、矛盾调处等工作,做到组织有力、措施扎实。
    潘志军强调,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的基础,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茅学军表示,各村要强化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制度,全面提速工作进度,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各村要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循“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尊重历史、审慎稳妥、房地一体”的原则,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