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将进行开发区练湖企业搬迁项目的评估机构选择工作。现将有关评估信息公布如下:
1.评估范围:练湖片区企业搬迁涉及范围。
2.评估户数: 约1户(丹霞码头装卸服务部)。
3.评估资质及要求:一级资质且具有码头搬迁评估经历。
4.评估内容:被搬迁房屋(含无证房屋)评估、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评估等房屋搬迁补偿中涉及的全部评估工作,同时还包括与评估相关的实地查勘、面积测量、档案调阅等工作。
5.评估费用:根据丹政办发【2018】99号文件规定执行。
6.实施时间:按项目实施计划确定。
7.人员要求:持证评估人员不少于6人(含注册估价师2人)。
8.其它事项:
(1)该项目共选择1家房屋搬迁评估机构。
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业务能力的评估机构,可于2026年3月10日前至丹阳市新区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曲阿路109号),以书面形式自愿报名参加该项目评估机构的选择。逾期未报名的,视为不参加。
联 系 人: 王振 联系电话:15952920770
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