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将进行丹金高速项目(开发区区域内)新增附属设施类搬迁评估机构的选择工作。现将有关评估信息公布如下:
1.评估范围:江苏丹阳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最终以正式搬迁范围为准)
2.户数:约5户。(最终以实际补偿安置为准)
3.评估内容:被搬迁企事业单位附属设施(含绿化带、路灯、交通指示牌等)搬迁补偿安置中涉及的全部评估工作,同时还包括与评估相关的实地查勘、面积测量、档案调阅等工作。
4.评估费用:按照丹政办发【2018】99号文件规定,资产类评估经费按评估原值的1%结算。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结清评估费用。
5.实施时间:须在评估机构被选定后7日内,完成入户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包括初步评估结果、一式三份的分户评估报告)。
6.人员要求:持证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含注册估价师2人)。
7.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具备业务能力的评估机构,可于2026年3月19日3至23日,以书面形式自愿报名参加该项目评估机构的选择。逾期未报名的,视为不参加。
联 系 人:毛晓勤 联系电话:15189175909
江苏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