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要求,现向公众发布江苏丹阳经济开发区“1+N”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6-2035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共分十个片区,总面积3576.0955公顷,包含10个区块,涉及丹阳市曲阿街道、司徒镇、丹北镇、界牌镇、吕城镇五个乡镇,各区块范围——区块一:东至齐梁路东侧约1860 米,南至金陵西路南侧约480米,西至新丰南路,北至晓星河;区块二:东至肖梁河路西侧约70米,南至凤林大道,西至齐梁路西侧约400米,北至丹访线;区块三:东至车站路东侧约370米,南至沪蓉高速北侧约100 米,西至京杭运河,北至晓星河北侧约830米;区块四:东至车站北路东侧约70米,南至中山路,西至京杭运河,北至沪蓉高速南侧约1170米;区块五:东至沪霍线,南至河河路北侧约170米,西至丹西路,北至通港西路;区块六:东至西二环路,南至丹伏路,西至沪霍线,北至北二环路北侧约630 米;区块七:东至沪安线,南至沃德大道南侧约900米,西至晶山路,北至沿江大道;区块八:东至九曲河西侧约200 米,南至后巷永丰河,西至工业园路,北至友谊河;区块九:东至界司线西侧约420 米,南至南环路北侧约320米,西至江宜高速西侧约320 米,北至通港路;区块十:东至镇东路东侧约570 米,南至振兴大道北侧约300米,西至老357省道,北至军民西路北侧约420米。
2、规划期限:2026-2035年,现状基准年为2025年。
3、产业定位
区块一、区块二:视光学、木业加工、金属压延加工及金属制品、机械电子及汽车零部件、新型材料(以改性塑料、环保装饰纸为主)、现代服务业;区块三:聚焦高端制造与精密机械、视光学、新材料、数字经济等产业,引导现有企业升级改造;区块四:保留园区现有的龙江钢铁、盘隆水泥、柯诺地板、视光学等现有规模型企业,引导现有企业升级改造。同时大力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及现代物流产业;区块五:医疗器械、生物医药、视光学、智能家居产业;区块六:视光学、智能制造产业;区块七:高端制造与精密机械、电子信息、新材料、绿色表面处理;区块八:依托金属材料及五金工具、装备制造和汽车零部件三大支柱产业,着重布局金属材料、粉末冶金、金属3D打印、重大装备制造、系统总成、汽车零部件关键部件等项目;区块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区块十:以新材料为主导特色产业,重点发展高性能合金、装备制造(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新能源、空港物流等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江苏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19号高新技术创业园H1座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1-86880722
三、项目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电子邮箱:qgao@njuae.cn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要求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总体规划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公众意见表的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向规划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