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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核心区开发建设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1-22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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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丹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核心区位于丹阳市西北部,为312国道、规划北三环路、顺康路、恩济路,丹西公路围合区域,总面积约536.98公顷。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智能家居和视光学产业。
    规划期限:2020年至2030年。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供水由长湾水厂和普善水厂供水,水厂目前规模为20万吨/日,水源来自长江。
    ②污水工程规划:规划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沪宁高速以北区域接入开发区第二污水厂集中处理,沪宁高速以南区域接入石城污水厂集中处理;开发区第二污水厂位于本次规划区外西侧的孔家村(化工二经路东侧),设计规模4.0万m3/d,已批复一期处理规模2.0万m3/d,已建规模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倒置A2O工艺,尾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排放标准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标准排入京杭运河;石城污水处理厂区位于园区外京杭运河和丹金溧漕河交汇处,设计处理能力为处理污水8万吨/d,一期日处理规模4万吨/d于2001年10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二期扩建工程日处理规模6万吨/d,分期实施,二期一阶段实施扩建2万吨/d,于2014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原二期二阶段由于不能满足现阶段要求不再实施;三期已批复日处理规模2万吨/d,目前正在建设中。厂区一期采用三槽式氧化沟生化处理工艺,二期采用A2/O+深度处理工艺,三期采用改良型A2/O+深度处理工艺,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京杭运河。
    ③电力工程规划:供电工程由220kV河阳变电站提供。
    ④供热工程规划:集中供热,企业如有供热需求应使用天然气或电能。
    ⑤环境保护规划:
    大气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能源结构,开展节能工作;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绿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主要道路两侧种植抗性强的耐污树种,减少扬尘和工业废气污染,控制裸土扬尘;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能力。
    地表水环境:加强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业废水处理率达100%;实行雨污分流,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污水全部送污水处理厂处理,防止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系统。
    声环境:加强工业噪声的污染防治和管理;加强交通噪声的防治和管理。完善道路网络,区内道路采用降噪结构和低噪声路面,对车辆鸣笛进行限制;加强道路和铁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建筑可使用隔声窗,降低交通噪声对两侧环境的影响;在过境道路两侧建设防护绿化带隔离噪声。
    固废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由企业和园区重复利用,不可回收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委外处置。危险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本次监测点位为花园村、大坟村、朱画寺村、楼下村以及云阳药业,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甲苯、二甲苯、甲醇和丙醇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计算标准且满足参考标准限值,乙醇低于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总体来说,园区现状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要求。
    (2)地表水环境
    京杭大运河的W1、W2、W3的pH、COD、悬浮物、氨氮、总磷和石油类均符III类水体功能标准;W4、W5、W6的pH、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总磷和石油类均符III类水体功能标准。
    (3)地下水环境
    评价范围内共布设5个地下水水质及5水位监测点。由监测结果可知,区域地下水中pH、氯离子、六价铬、铜、锰及锌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Ⅰ类标准;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镉和铁能达到Ⅱ类标准;氨氮、亚硝酸盐氮、碳酸氢根离子、砷及硫酸根离子能达到III类标准;砷、汞、总硬度、铅以及溶解性总固体达到Ⅳ类标准。
    (4)声环境
    区域现有学校和居住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办公和工业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道路交通干线两侧40米区域内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5)土壤及底泥环境
    本次设置了5个土壤监测点,由监测结果可知,T1、T2、T3、T4土壤监测点的所有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应的用地筛选值。T5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石城污水处理厂排口底泥中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大气环境:园区面源废气的SO2、NOx、甲苯、二甲苯、VOCs、HCl、硫酸雾在各敏感目标点位的小时平均或日平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浓度叠加现状最大监测值后均能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PM10贡献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经过区域内削减源削减后,预测范围内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 <= -20%,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因此,园区发展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各因子的贡献值与本地浓度的叠加值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2)地表水环境:核心区废水沪蓉高速以北区域接入开发区第二污水厂集中处理,沪蓉高速以南区域接入石城污水厂集中处理,尾水均排入京杭大运河。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园区的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污水厂排口京杭大运河的水环境功能。因此,核心区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做好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企业合理布局绿化防护、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等措施后,核心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均能达到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规划结合主干道布设带状防护绿地,通过绿化隔离带的建设,可进一步降低交通噪声,从而使声环境质量得到提高。
    (4)地下水环境:核心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区内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沪蓉高速以北区域接入开发区第二污水厂集中处理,沪蓉高速以南区域接入石城污水厂集中处理,尾水均排入京杭大运河,因此核心区废水排放对区域地下水水质的影响较小。
    (5)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应筛选值,区域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会造成危害和污染。规划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的绿化工作。因此,核心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固体废物:园区建设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经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以填埋为主,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规划实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园区产业定位、选址、目标、规模与《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丹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丹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丹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基本协调。
    本次规划的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内容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内容协调。
    5. 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1)加强与上位规划的协调性;
    (2)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3)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及隔离防护。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报告要求的优化调整建议、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园区周边及区内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的前提下,丹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核心区开发建设规划从环保角度论证可行。
    7.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丹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核心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丹阳市生命科学产业园核心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8.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洪所长
    联系电话:0511-86883434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传真:025-83686095-1100
    E-mali:qli@njuae.cn
    8. 征求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区域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9. 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附件:1、丹阳生命园规划环评简本
                        /uploadfile/2021/0122/20210122041321566.docx

                    2、丹阳生命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uploadfile/2021/0122/202101220414079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