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共分两个片区,分别为沪蓉高速以南片区及沪蓉高速以北片区,共4.289平方公里。沪蓉高速以南片区:东至新港路、车站路,南至北二环,西至京杭运河,北至龙江钢铁厂界,面积为210.49公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 烧结矿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对公众进行二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要求,现向公众发布江苏丹阳经济开发区车站路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现就做好丹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南侧片区、中北学院片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规划名称:《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30),规划范围:面积32.24km2:东至丹界路-麒麟路-老九曲河-泰山溢洪河-新九曲河-大力神科技东南边界-大亚家具东边界;西南方向至京沪铁路;北至北四纬路-北二经路-北五纬路-北三经路-通港路-站前路。